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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毅船务公司【诚毅】班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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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1. 鼓励参加2年制高级海员培训的【诚毅】班学员立志航海事业,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航海专业知识过硬、训练有素,综合素质高的国际海员。

2. 宏扬厦门诚毅船务公司企业文化,激励更多优秀的航海人才加入诚毅公司团队,提升厦门诚毅船务公司在国际劳务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奖励范围及奖学金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2年制高级海员培训并与厦门诚毅船务公司签订《非学历二年制高级海员培养协议书》的【诚毅】班学员。

每学年每班设立一等奖学金一名,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学金三名,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学金五名,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三、奖励条件

1. 遵纪守法,当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3. 考试成绩合格,考证课程成绩总分排名在班级前15名。

4. 自觉学习、锻炼英语口语能力,英语考试成绩优秀的优先。

5. 有突出表现的学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奖励办法

1.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评定一次。

2. 由辅导员推荐,并将学员有关材料报厦门诚毅船务公司进行综合评审。

3. 综合评审后,由厦门诚毅船务公司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五、特殊奖学金

凡一次性通过学校及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所有课程考试的,厦门诚毅船务公司将在学员毕业时额外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班级活动费

为丰富学员的课外生活,鼓励班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决定为【诚毅】班发放班级活动费,标准为每班每学期人民币1000元。班级活动费由各班班长负责保管并建立班级活动费支出费用清单备查。

本《办法》自2008年至2009学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