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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大会通过《船舶交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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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第32届大会审议通过了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提交的《关于船舶交通服务(VTS)指南的大会决议草案》,标志着历时五年的《VTS指南》修订工作圆满完成,这是我国在深度参与国际海事事务中贡献中国方案、提升规则制定话语权的又一重要成果,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规则船舶交通服务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新通过的《VTS指南》充分考虑和采纳了中国提出的新决议框架及“VTS提供方的定义”“扩大VTS人员的定义范围”“参与船舶的职责”“兼顾内陆VTS运行”等相关建议。新指南与原指南比较,适用性更好,指导性更强、覆盖面更广,将成为今后较长时间指导世界各国建设运行VTS的最高纲领性文件。

IMO A.857(20)决议《VTS指南》自1997年生效以来,一直是全球船舶交通服务系统运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适应科技发展和船舶交通环境变化,2016年国际航标协会(IALA)牵头提出修订需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报请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同意后,我国成为为主要联合提案国,积极参与指南修订工作。

目前,VTS系统在全球普遍应用,我国共建有59个VTS中心,303个雷达站,基本覆盖了沿海和长江干线的重要港口和水域。VTS实行24小时值班,能够全天候、不间断地对覆盖水域的船舶实施有效监管和服务,并在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时,为海上搜救行动提供支持和协助,是维护船舶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海洋环境保护、提升船舶和港口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